我稍加思考就摸了上去,反正陈久念也打不过我。
不出意外,陈久念直接就炸毛了,最后被我用武力强制压下。
程自羡往后退了两步。
哦,我对Alpha的耳朵没兴趣。
自从分化之后我还是第一次遗憾自己为什么不是Alpha,不然就能标记夏岁了。
有一个香香软软的Omega,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这是我以前想都没想过的事,现在也只是想想而已。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他们三个看到我解剖了一个兽人。
当杀戮太多,人就会爱上这种感觉,甚至,想要明白人和人到底哪里不同。
我双手鲜血,没有精密的仪器,只有一把小刀,我将那个兽人解剖了。
我看到了他们的怒火、憎恶、不可置信,右眼一痛,我没忍住用手捂住眼睛,脸上也沾上鲜血。
我在干嘛?
疼痛撕扯着我的神经,我将小刀扔掉,冲到了河边,我看着那只泛着红光的眼睛,我意识到一个很可怕的事。
「博士」在我的意识里种下了一颗种子,而现在那颗种子已经生根了。
我必须离开塔菲尔星。
否则我会死。
我难得恐慌起来,我将鲜血全部洗掉,用小刀在手腕上划了两刀,疼痛刺激着我的神经,我的大脑极速思考。
塔菲尔星是个圈养场,「博士」很清楚这里的情况,他在试图同化我,将我作为他的新生。
而我,如果再继续待在塔菲尔星,我就会变成下一个「博士」。
我从未觉得我的思想如此混沌,一刀接着一刀的痕迹在手腕上留下,我就像是感觉不到一般,最后一刀划在了我的脸上。
将所有脉络理清,我的血已经染红了地面。
比起痛,我更怕死。
我接受不了这种死亡,我不该变成「博士」。
我不觉得我是恶人,但我也不该是那种变态。
不知道过了多久,程自羡找到了我。
“你想走吗?”
“想。”
很简单的对话,我看着程自羡拿起我刚刚划伤自己的小刀,割下了自己的耳朵。
很痛,我听出来了。
然后,他把那双割下来的耳朵给吃掉了。
“挺狠。”
“不及你。”
程自羡疼得浑身抽搐,躺在一边说。
我没忍住笑出了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