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我很喜欢沈玉棠(2 / 2)

当然,没有媳妇的字好看。

媳妇练字的时候他在旁边看过几眼,就连他这个大字不识的文盲都被那一手行云流水的好字所震撼。

提笔写完,林子成利落收笔,回头眉梢一提,去问李富贵,“我写的怎么样?”

李富贵夸赞,“漂亮。”

林子成笑呵呵地又问,“我和沈公子的字,谁的更好看?”

李富贵很直截了当地回答,“玉棠的。”

他是只诚实的猫。

林子成露出了伤心的表情。

李富贵意识到自己的话似乎让林子成受伤了,便嗫嚅着嘴唇道歉,“对不起。”

“没事。”

林子成很快又跟没事人一样朝李富贵温柔地笑了笑,“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嘛,看来我也需要多多练字才行。”

林子成又写了几遍,让李富贵自个练,他出门去了。

李富贵就坐在书桌前,抓着毛笔,一笔一划地跟着林子成留下的字对着画。

但并不顺利,这还是李富贵头一回拿笔,他写的字就跟一条条弯弯曲曲的小蚯蚓一样,在纸上弯来绕去的,有些难看。

接连写了十来遍,李富贵都快要把“沈玉棠”三个字写吐了,这字还是丑得跟狗爬了一样。

李富贵苦恼地用笔头挠了挠头,猫耳朵都急得快要冒出来了。

急也没用,写的字还是一样丑。

没法子,李富贵叹了一口气,然后继续写。

等林子成外出归来的时候,推开房门往屋里抬头一看,愣住了。

只见书桌上层层叠叠地散落着写过的纸,甚至于书桌已经放不下了,纸溢了出来,落在了地上。

而李富贵还在专心致志地抓着毛笔写字,认真到就连林子成回来了都未曾发觉。

林子成走了过去,弯身捡起一张看了看,上头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每一个字都奇丑无比,得很仔细的辨认,才能看清楚那是“沈玉棠”三字。

林子成,“……”

大黄打翻了墨汁沾爪子上以后踩纸上出来的印子都比李富贵写的字好看。

李富贵真是没有半点天赋。

林子成又捡了一张,这张明显好一点,至少看得出来是“沈玉棠”三字了。

林子成勉强满意地点了点头。

最后,李富贵差不多快要把林子成家里的纸都给写完了,林子成这才察觉大事不妙,喊了停。

林子成在李富贵期待的目光中挑挑拣拣出一张写得勉强看得出来是字的表扬,“嗯……这张写得好,特别是这个沈字,写得就很像沈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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