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点提供的热量过于高了,以至于俩人都不太饿,于是决定先下去遛一圈狗崽子,再回来做晚饭。
算上进组前的那次,这是他们第二次一起遛狗,最开心的莫过于伏天了,激动得挺起小胸膛,咧着的嘴角就没下去过。
顾尧穿的外套是一件连帽开衫,尺码略大,袖子可以完全遮住他的手。
旁边的沈余牵着绳子,双手插着兜悠闲地溜达着,好久没这么轻松过了,一种从心底发出来的舒适感,他知道,这种感觉只有身边这个人才能给自己。
正当顾尧看着前面的伏天扭着金黄的屁股这闻闻那嗅嗅的时候,右边的口袋里突然强硬地闯进来一只手,下一秒,自己的右手就被紧紧握住。
他转头看着旁边目不斜视步调正常的人,笑着说:“偷袭是吧?对自己手的大小没点儿数吗?把口袋都要撑破了。”
“非常有数,不是你说我的手大小正好的吗?”沈余转头与他对视着,无辜地眨了一下眼睛。
“我什么时候......”顾尧话说到一半就停下了。
这话还真是他说的,说过不止一遍,在某些不可描述的时刻。
“想起来了?”沈余坏笑地捏了捏他的指尖。
“谁会把床上随口说过的话记这么清楚?变态。”顾尧毫无威慑力地瞪了他一眼。
“你说的每句话我都记得,如果这算变态的话,那我就是,而且是顶级的变态,病入膏肓的那种。”沈余一点儿没否认,甚至还带着隐隐的自豪与得意。
顾尧笑了笑没回答,因为他知道这话一点儿水分都没有,不需要进行验证更不需要怀疑。
他把两人紧握的手从口袋里拿出来,换成十指紧扣的模样。
夜色微凉,是最适合牵手的温度。
今天伏天的运动量没有满一个小时,原因是亲爹体力不支,走不动了。
顾尧睡了一下午,但睡眠质量并不高,遛弯这项休闲的活动也无法胜任,让他一回到家就瘫在沙发不想动了。
“这几个月我都在健身,原本以为身体素质蹭蹭提高了呢,现在来看,是我想多了。”顾尧趴在抱枕上,声音有些模糊。